便化身判官。以我手中之剑,行我心中之法,用仇人之血,写我兄弟最后的祭文。01我叫顾云,曾是江湖上最快的剑。但三年前,我将剑封入匣中,隐于京城,当了一个无所事事的闲散人。我本以为,这辈子,我的剑都不会再出鞘。我错了。我之所以再拔剑,是因为柳梦安。柳梦安是我的好友,是我在这座冰冷京城里唯一的慰藉。他也是城中最红的戏子。他登台时,演虞姬,则满座楚歌;演贵妃,则六宫无色。他的身段、台风,一颦一笑,都透着一股脱俗的清雅,能让满堂的王公贵女,都为之失魂。但我知道,在那副颠倒众生的皮囊之下,是一颗比谁都干净、比谁都骄傲的心。我们最后一次喝酒,是在半月前。就在我这间破落的小院里,他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青布长衫,就着一碟茴香豆,对我说:顾云,他们都当我是个玩意儿,赏我金银,不过是像逗一只会唱曲儿的鸟。可我偏要在...